药流注意事项-药流必须符合四大指征

来源:大连北医八医院

   人工流产是终止意外怀孕的一种方式,其中包括药流和人流,现在大多数患者会选择人流来终止妊娠,但是也不排除一部分患者会采用药流来终止妊娠。无论是人流还是药流,孕妇都应该选择正规医院,人流这一块相信大家都比较熟悉了,本站也有很多的文章介绍,那么,对于药流我们要注意些什么呢?
 

  专家解析:药流注意事项-药流必须符合四大指征

  一、18岁以下的女性也不行:受到药物的影响会出现月经紊乱的现象。此外,如果一些女性在此之前已经进行过多次的刮宫流产,子宫壁变薄或者有损伤,一旦药流药物的用量掌握不好,有可能会导致子宫破裂。

  二、孕妇的年龄不能超过40岁:因为药流所用的药物会调整女性卵巢的内分泌物,40岁以上女性的卵巢正处于衰退的阶段,这时如果再受药物的影响,很可能会出现月经紊乱,甚至提早绝经。

  三、孕妇的怀孕时间必须在49天之内:超过这个时间范围,就不建议做药流了,因为超过这个时间范围,孕囊已经比较大,药流很容易导致流产不全,而需再次刮宫手术,这无疑是对患者的再次伤害。

  四、判断胚胎着床的位置是否在子宫里面:必须在B超的辅助下才能清楚地判断,所以一些不正规的小诊所光是通过孕妇停经的现象和尿检呈阳性,以此判断孕妇怀孕,然后轻易的就给她们进行药流,是十分危险的。

大连北医八医院

  大连渤海医院★省、市医保定点单位★大连市计划生育手术定点单位★半岛女性公益金爱心医院★大连市沙河口区3.15消费者满意单位★中国医师协会技... [详情]